致供应商函

发布时间:2024-04-19

 致 函

 

尊敬的      公司领导:

在以往的合作中,贵公司给予了我们企业大力的支持和帮助,在此表示衷心的感谢

以信誉为本,切实维护消费者和供应商的利益”是我们企业的经营宗旨,我们与供应商交往的原则是:我利客无利,则客不存;我利大客利小,则客不久;客我利相当,则客可久存,我可久利。信誉楼衷心希望与贵公司建立互惠互利、合作共赢的长久合作关系。在这个过程中,廉洁从业、相互信任、相互支持是我们合作的基础。

为了给广大合作伙伴打造公平、公正、健康、纯净的合作氛围,信誉楼百货集团设立健全的监督机制、举报渠道、问责制度,制定了严格的廉洁交往规定和奖励规定,与合作伙伴签订廉洁协议。尽管广大合作伙伴对于信誉楼集团合作理念有所掌握,但是仍发现个别供应商存在以下现象:

一、供应商与我公司业务人员串通编造假证据,做假账。  

二、供应商主动或通过第三方人员拉拢贿赂我公司业务人员及其亲属,给予个人回扣、支票、信用卡、礼品、 礼金、红包、赠品、样品、具备兑换价值的票卷、虚拟资产等。 

三、我公司业务人员有不廉洁行为,在向供应商了解情况时拒不配合,隐瞒实情。

四 、合作过程中,供应商给我公司业务人员的价格、政策不合理,明显高于其他客户或供货价格明显高于其他同类商品供应商赚取不合理利润的。

五、供应商威胁、恐吓我公司业务人员的。

六、未经我公司授权和允许私自和第三方签订带有“信誉楼”字样的商业协议,例如授权在“信誉楼系统”独

    家经销的协议等。

我公司发现以上现象及时与其终止了合作关系我公司重视与贵公司的合作,现将以上现象与您分享。对我公司业务人员出现不廉洁主要包括:虚报进价、费用;向供应商及供应商人员索取好处或盗窃供应商财物;接受供应商及供应商人员回扣、礼品、礼金、赠品、电子红包等七日内未上交公司占为己有的行为;向供应商及供应商人员借款私用;侵害企业权利一元及以上之行为;违反规定占企业便宜等)及损害供应商利益的行为也欢迎您举报,对于举报的廉洁问题,经落实确定为廉洁问题的,我公司将给予举报人20000到300000元的奖励,并为举报人保密,我们希望与贵公司共同创造一个廉洁、诚信的业务环境,成为长期共赢的合作伙伴。

     上述问题受理途径:    

    集团公司电话:0317-2010728   邮箱:huanghuadcb99@163.com

对于主动向我公司举报反馈的,无论是主动还是被动向我公司员工或其亲属提供了不正当利益,只要主动提供信息并积极配合调查,且承诺以后不再发生类似问题,我公司将给予一定的谅解及保障;对于意向建立合作关系的外单位,我公司将根据其资质情况、业务性质、举报内容等,保留或优先提供合作机会;对于已经建立合作关系的外单位,在调查过程中主动提供我公司所不掌握的不廉洁信息的我公司将继续与其保持合作,对于其涉及并主动举报的不廉洁行为的对应违约责任不予追究,同时给予业务保障。

各位合作伙伴,廉洁是我们合作共赢的前提。让我们继续携手同行,共同抵制腐败,打造廉洁、健康的合作环境,互利共赢,共创未来!

被告知对象确认:本公司(人)已知晓信誉楼百货集团有限公司上述内容并承诺遵守。

被告知对象盖章、签字:

顺祝商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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