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须知

发布时间:2026-01-21

一、举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一)、违反信誉楼《廉洁管理办法》的行为

1、各种形式的受贿或索取好处(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行为)。

⑴、接受供应商或关系单位(个人)给个人及家属提供的财物,七日内未上交公司占为己有。包括:回扣、佣金、礼金、甩零、打的费、运费、学费、培训费、装修费、礼品、赠品、样品、电子红包、中介费、会员卡、代币卡(券)等。

⑵、与供应商存在私下利益输送,获取分红、提成等占为己有。

⑶、私自接受供应商安排提供给个人及家属的旅游(车费、住宿费、门票费等)、娱乐(如去歌厅唱歌、洗浴、足疗等)等。

⑷、与供应商进行赌博或变相赌博行为,无论金额大小。

⑸、向供应商或关系单位(个人)索取好处,占为己有。

2、侵占、挪用公司财产(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行为)。

⑴、虚报采购价格、费用等,占为己有。

⑵、从公司暂支业务款项,未按相关用途、期限使用,全部或部分为个人使用。

⑶、盗窃公司或供应商、关系单位(个人)财物。

⑷、侵占、挪用供应商或关系单位(个人)返还的各类款项及物品用于个人使用。

⑸、私拿公司纸箱子、有价值的包装、配饰、物料等企业财物,占为己有。

3、利用职务便利违规谋取私利(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行为)。

⑴、隐瞒亲属、朋友、战友、同学等密切关系成为直接管辖合作供应商且存在利益输送。

⑵、违规将商品折让、打折、变价、退差价、抛售等从中赚取差价或获取好处,为个人谋利。

⑶、会员卡虚假积分并抵现金或礼品,为个人谋利。

⑷、违规开销售票、退票划购物卡退现金,赚取购物卡优惠差额部分,为个人谋利。

⑸、违规利用公司资源、业务渠道、商业秘密、知识产权、会员信息、会员数据等为个人从事牟利活动或利益输送。

⑹、编造虚假资料、核销坏账等谋取个人利益。

⑺、私自在供应商处以低于或等于公司采购价格购买商品、物品、服务等。

⑻、向供应商或关系单位(个人)借款私用。

⑼、私自请供应商办私事。

⑽、私自租借供应商的房屋、交通工具等财产个人私用。

⑾、上级收下级礼品、礼金或下级通过给上级送礼品、礼金等方式谋求升职、调资、调岗等不正当个人利益。

⑿、利用公司的业务招待费、办公费、差旅费等费用办私事。

4、违规占公司便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行为)。

⑴、虚打考勤占公司便宜(不包括个人主动发现及时退回多领工资的)。

⑵、私自吃喝柜组(含供应商)商品(品尝除外)。

(二)、其他违规违纪行为,如:损害供应商利益;个人行为不严谨、弄虚作假等。

二、举报要求

  1、举报应实事求是,禁止恶意举报和诬告陷害,举报人如实提供被举报人的所在门店、部门、                    姓名、违规事实,如有证据材料,也请一并提供。

  2、鼓励实名举报,对不愿意实名的,也尊重其意愿,采取匿名举报。

  3、举报人无论以何种方式进行举报,应保证举报管理部门工作人员能与之取得联系。 

三、举报渠道

举报电话:0317-2010728

举报邮箱:huanghuadcb99@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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